劳动者辞职,变更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是两码事。劳动合同变更后,员工可能还是会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则是员工与该用人单位彻底结束双方之间的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符合法定的变更条件,主要有:
①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
②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有关内容。
③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可准予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还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所变更的内容无效,得不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并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①协议解除,是指在不具备约定解除、法定解除的条件下,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②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中由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③法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出现《劳动法》规定的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怎么做?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第一种方式是员工辞职然后与第三方企业签定新的劳动合同。第三方企业在发给员工的要约中必须明确规定,只有员工向原企业提出辞职,要约才能生效。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原企业无需为此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第三方企业对于员工将会给出较高的待遇以获取员工的同意。
第二种方式是企业与员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为此企业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由第三方企业负担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方式是三方协商转让,约定由第三方企业承继原企业在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但第三方企业可以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这种方法应当约定员工的工龄继续计算,并且在原合同项下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如此,企业将无需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员工的合法权益也并不受到任何损害。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