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房东违约不租,中介费可以要求退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能要求支付报酬。然而,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如果房东违约不租且未签订合同,中介费应退还。
法律分析
房东违约不租,如果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未促成交易,中介费可以要求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拓展延伸
违约房东是否有责任退还租客的中介费?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发生违约行为,未履行租约责任,导致租客无法正常入住,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当退还租客已支付的中介费。中介费是租客为了找到合适的租房而支付的费用,若房东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租约无法履行,租客有权要求退还中介费。租客可以通过与房东协商解决此问题,如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违约房东应当承担责任,退还租客的中介费是合理的要求。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若房东违约不租且未签订租赁合同,中介费可以要求退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应获得报酬,但如果合同未成立,则无权请求支付报酬。租客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中介费,作为违约房东应承担的责任。租客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之,退还中介费是合理的要求,以保障租客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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