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如果能证明裁决存在法律错误、管辖权问题、违反程序、伪造证据、对方隐瞒证据或仲裁员行为不当等情形。
法律分析
1.当事人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约束力及撤销条件
劳动仲裁调解书是劳动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调解书一经作出即产生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然而,劳动仲裁调解书并非绝对不可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被撤销,如调解书存在重大错误、当事人双方达成新的协议等情况。撤销调解书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查决定。因此,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约束力是有限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的内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调解书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书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撤销。当事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裁决。因此,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约束力是有限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书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章 调解 第十四条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