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伪基站诈骗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属于侵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十二条,伪基站诈骗行为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诈骗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条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损害他人财产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没有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合理支出。
第十二条 因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企业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破产清算时,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和未履行债务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赔偿要求。破产清算后,其赔偿权利优先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普通债权人和其他人的权利。
《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
《电信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设置、使用伪基站设备或者其他危害电信网络安全的设备、程序的,由电信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给予五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伪基站诈骗行为侵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诈骗者有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企业应采取措施防范伪基站诈骗的发生,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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