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有一定的上限。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人身伤亡赔偿的最高限额为十万元,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五万元。但是,如果被保险方另有约定,可根据约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损失。
2.《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限。
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订立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一经订立,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总之,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一定的限制,同时,双方签署的保险合同也对赔偿产生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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