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一半人死了怎么办
首先,建议你先再考虑一下房屋安置与货币赔偿该选哪一个,因为通常情况下如果有房屋安置的话等安置房下来以后再卖掉可能比你直接选择货币赔偿得到的利益要多一些。我不明白,没签协议为什么要交房?通常情况下拆迁流程应该是签协议以后再交房。房主也就是被拆迁人离世,拆迁首先要确实继承关系,按民法典、婚姻限定,被拆迁人另一半应先分一半(如果这是夫妻婚内财产的话),然后被拆迁人另一半及娃儿平均分配。如果继承关系没弄清楚可能拆迁办不会直接对产权人以外的人签协议。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去世的。
应当首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继承,根据房屋属于私房还是公房,分别确定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后再由新的产权人或承租人办理拆迁手续。
2、已签订拆迁协议但未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签订拆迁协议后,但拆迁利益尚未实际取得前去世的。
这种情况下,应当等当相关拆迁利益实际取得后,再进行相关遗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证需要间隔很长时间,也可以先就目前已经取得的拆迁款及其他财产进行遗产分割,拆迁安置房等到取得产证或房产登记中心可以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再由各方继承人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继承。
3、已签订拆迁协议且已取得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对象在实际取得拆迁利益后去世。
所涉及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强拆的合法依据是什么?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3、《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综上所述,不是所有强拆都是合法的,但如果在强拆中发生有死人的话是要视具体情况来决定的处理方法的,如果是因为采取了防卫正当措施的话则可能不会被处罚,但如果是在暴力强拆过程中故意致人死亡的话则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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