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有效减缓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市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汉中实施机动车限行。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挂车。
二、禁止通行的区域:略阳县接官亭镇至宁强县大安镇公路(接大路)略阳段。
三、绕行的方式
由略阳向宁强方向行驶的挂车,沿345国道(即原309省道)—煎茶岭—勉县茶店镇-水磨湾-108国道-到达宁强;由宁强向略阳方向行驶的挂车,沿108国道-勉县水磨湾-345国道-茶店-煎茶岭-到达略阳。
四、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挂车,将依法进行监控抓拍和查处。
五、受禁车辆因特殊原因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需提前到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办理相关通行手续后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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