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房子女可以继承吗?
1、拆迁安置房子女可以继承。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拆迁安置房屋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子女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安置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公证。
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当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二、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可以选择哪些方式?
安置房过户给子女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出让、赠与、继承等,采取不同的方式来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如果持有房屋的之间不超过五年,且又不想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那么可以选择赠与的方式。
1、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可能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
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公民的房屋若是被拆迁,那么有可能会获得安置房,此类房屋属于合法财产,故此安置房的所有权人死亡之后,其子女等一般是享有继承权的。若继承者是法定继承人,那么在办理继承手续的时候,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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