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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怎样收回农村土地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3 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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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怎样收回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保护农民权益的主旨: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农户全家迁离城市、死亡绝户或自愿放弃承包权,村委会才能收回承包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整个家庭,不会因个别成员死亡而继承问题,其他承包人可继续经营。但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土地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分配。法律分析;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村委会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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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保护农民权益的主旨: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农户全家迁离城市、死亡绝户或自愿放弃承包权,村委会才能收回承包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整个家庭,不会因个别成员死亡而继承问题,其他承包人可继续经营。但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土地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分配。法律分析;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村委会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保护农民权益的主旨: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农户全家迁离城市、死亡绝户或自愿放弃承包权,村委会才能收回承包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整个家庭,不会因个别成员死亡而继承问题,其他承包人可继续经营。但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土地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法律分析

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村委会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发包方可以收回。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

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收回的法律程序和程序

农村土地收回的法律程序和程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村委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农村土地管理法等,明确土地收回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其次,村委会需要与土地使用者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土地使用情况、合同约定等相关信息。然后,村委会会依法发布收回通知,明确收回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并要求土地使用者配合配合。在通知发布后,土地使用者有一定期限内进行申诉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最后,村委会会根据收回通知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决策,决定是否收回土地,并依法进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整个过程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收回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仅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收回。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整个农户,成员死亡不影响其他成员继续经营。只有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才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重新分配。土地收回程序需依法进行,包括合法性审查、沟通协商、发布通知、申诉审核等环节,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五的,不得再增加机动地。

本法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本法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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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怎样收回农村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保护农民权益的主旨: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只有农户全家迁离城市、死亡绝户或自愿放弃承包权,村委会才能收回承包地。家庭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整个家庭,不会因个别成员死亡而继承问题,其他承包人可继续经营。但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土地需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重新分配。法律分析;为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种情况下,村委会才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户的,承包方自然消亡,发包方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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