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2、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障中心发给单位账户和个人,单位无权扣除,但在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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