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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