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1、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2、继承的内容不同;3、继承人适用范围不同;4、基础定义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由后代直系亲属代替继承遗产;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份额转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而且代位继承是不会受到辈份限制的,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者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之内。
4、两者的基础定义不同。代位继承指的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过世的,则一般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的继承制度,一般有可以称为间接继承、或者承租继承;转继承一般指的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其个人某种原因导致还没有得到遗产就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拓展延伸
继承权的法律转让方式及其影响
继承权的法律转让方式涉及多种途径,如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等。每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规定和程序。遗嘱继承是指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而法定继承则是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亲属关系确定继承顺序。另外,遗赠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的财产转移方式。这些方式对继承权的转让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遗嘱继承可以灵活地确定继承人,但需要遵守法律的要求和程序;而法定继承则依赖于亲属关系,可能会导致继承权的分配不符合个人意愿。继承权的转让方式选择的不同,将对继承人的权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制定遗嘱或进行继承规划时,应充分了解各种方式的规定和影响,确保继承权的顺利转让。
结语
继承权的转让方式多种多样,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等。每种方式都有其独特的规定和程序。遗嘱继承可以根据个人意愿指定继承人,但需要遵守法律的要求和程序;法定继承则依赖于亲属关系,可能导致继承权的分配不符合个人意愿。在制定遗嘱或进行继承规划时,应充分了解各种方式的规定和影响,确保继承权的顺利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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