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的正倒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只要能证明盖章人或单位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按规定时限、顺序、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虚开发票行为是被禁止的。
法律分析
发票专用章盖倒了,发票还能用。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发票的效力并不取决于章的正或倒,只要能证明盖章人或单位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拓展延伸
发票专用章被盖倒,如何处理?
当发票专用章被盖倒时,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及时通知相关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次,与税务机关协商,了解是否需要重新盖章或使用其他方式确认发票的有效性。同时,尽可能保存好原始发票和相关凭证,以备后续使用和备案。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可能需要补办发票或申请相关手续,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合法合规。最后,建议在日常操作中加强发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
结语
发票专用章倒了并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按规定的时限、顺序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当发票专用章被盖倒时,应及时通知税务机关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与税务机关协商后,可能需要重新盖章或采取其他方式确认发票的有效性。同时,建议加强发票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税务机关,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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