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辞职了,仍然可以领取生育金。只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达到12个月以上且在生育当月仍参保;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报销期限根据不同项目有所不同,但一般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申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分析
对女职工而言,大家会比较关心生育金的问题。因为生育金使女职工权益得到基本的保障,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那么,在产假结束后辞职了这种情况下还能领生育金吗?
产假结束后辞职了还能领生育金吗
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金。
申领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累计要达到12个月以上且到生育当月都必须是参保状态(在政府社保网上查到有关数据)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领,与你辞职没有关系。
报销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相关知识:报销手续
生育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生育职工单位证明;
(2)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死亡证明);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各地要求的文件不一样,具体要和当地部门联系。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的职工个人或家属凭下列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职工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结算单。
结语
辞职后仍可享受生育保险金。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女职工就有资格领取生育金:1.参保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且在生育当月仍参保;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与辞职无关,只要满足以上条件,即可申领。报销期限根据不同项目有所不同,但一般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年内办理。申办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根据当地要求而定。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九条 法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经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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