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 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 身份证 到各区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 个人社保 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5、微信查询,打开微信后关注电子社保卡微信公众号,然后将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进行绑定。绑定完成后,在电子社保卡会话框下方点击【社保查询】进入社保服务里面,点击【个人社保信息】进入到业务办理页面。在个人社保信息里边点击【个人社保缴费信息查询】。在“险种”里面选择要查询的的保险,如: 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然后再选择查询缴费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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