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合同一年半可以签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23 09:31:22
土地转让合同一年半可以签吗
还有一年多的转让合同,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接手,即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中的债权也是合法有效存在的;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导读还有一年多的转让合同,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接手,即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中的债权也是合法有效存在的;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还有一年多的转让合同,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接手,即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中的债权也是合法有效存在的;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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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一年半可以签吗
还有一年多的转让合同,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接手,即该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中的债权也是合法有效存在的;该债权属于可转让的权利;并且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