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提前休产假不影响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如下: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十二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要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参保单位帐号表;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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