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降职与行政处分区别如下:1.原因不同。降职的原因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这种不称职可能发生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某一方面,也可能发生在若干方面;而降级作为行政处分,其依据是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2.目的不同。降职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把不适合在某一岗位工作的同志换下去,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以提高党政机关的工作效能;而降级的目的则是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使其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以督促告诫其本人,同时也教育其他公务员遵纪守法。3.降职作为职务等次的降低,是一次性完成的,并没有一个持续的期间;而降级作为一种行政处分,是有一个持续期间的。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降级处分的期间为二十四个月,在此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四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职级:(一)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三)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四)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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