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继承房产再出售新政策是首先需要办理完毕房屋的过户继承手续之后才能够进行转卖。具体办理的手续当中是首先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的价值额度缴纳公证费,用进行公证继承办理,获得公证书之后,到房产局进行过户登记。要继承公证需要携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首先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去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再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的证明;3、携带继承人的自我身份证明;4、其他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的证明文件。假如法定继承人不只有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得一人的话,需要其他的人的书面同意,表示已经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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