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该管理办法不仅涵盖了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等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各个环节,还对此前大家关注度较高的“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等安全防护方面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既为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常态长效治理创造了法律条件,也大大推进了“一盔一带”的行动力度。
法律依据:
《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
第二十四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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