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三大禁令”即将实施
禁令第一条:不得无照从事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销售。
禁令第二条:不得销售不符合3C认证、未进入工信部目录公告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禁令第三条:禁止虚假宣传,商家销售不得打着“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不用买保险”的噱头宣传。
2.三轮、四轮电动车有了合法的身份,符合条件的可以上牌,允许正常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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