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的法律风险都有:
(一)合同内容及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分立程序是否合法。例如,是否依法处理债务,是否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等;
(三)合同约定条款是否明确具体,不存在异议;
(四)企业分立的其他法律风险。
一、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二、公司合并的形式有哪些
公司合并改组是公司或企业兼并、合并和分立的总称。在公司改组中,一家或多家参加合并的公司就不存在了,或一家公司变成了几家公司。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公司合并改组大体有四种形式:
(1)A+B=C。即两个企业合并后成立一个新企业,或称联合;
(2)A+B=A。即B并入A企业中,就是合并、并入或吞并,这是“吃掉”的一种主要形式。
(3)A=B+C。即一个企业分立为两方;
(4)A=A+B。即一个企业中又分出一个。
合并采取的法律形式有三种:
一是A买下了B的全部设备、厂房、财产,但花钱很多,不一定合算;
二是A买进并控制B的股票,B的一切业务都听从A指挥,即控股的办法,这种办法主要用于发行股票的公司;
三是对有限公司采取让B买A的股票,使两企业合并。
三、外商独资企业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三)企业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变更各方投资者股权;(四)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投资者股权;(五)企业投资者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投资者股权;(六)企业投资者合并或者分立,其合并或分立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原投资者股权;(七)企业投资者不履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更换投资者或变更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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