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所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已完成,所有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都通过了验收,并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工程资料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建设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已完成;
2.所有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都通过了验收,并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以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验收结果和验收意见。
3.工程竣工图纸: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图纸,图纸应当真实反映工程的施工情况。
4.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工程质量检测的结果和检测结论。
5.工程使用功能检验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使用功能检验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工程使用功能的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
6.工程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竣工决算,决算应当真实反映工程的造价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竣工验收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许可证等。
如果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准备竣工验收所需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有虚假记载、涂改或者不齐全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结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满足所有设计和合同规定的项目内容已完成、所有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都通过了验收,并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工程资料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要求,才能进行竣工验收。因此,只有当建设工程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时,才能通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合法合规性。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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