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签了一份买卖合同,想问一下,是不是签了合同就一定要履行,有什么原则吗律师解答: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当然双方当事人就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没有按合同履行那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合同履行也是有原则的。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在这些基本准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合同履行的原则,例如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事变更原则等。
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该标的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可能。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可见,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适当履行原则所要求的履行主体适当、履行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履行方式适当等,将在第三节中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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