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的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债务、制定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等。如果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清算组应申请破产宣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分析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结语
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债权债务,并制定清算方案。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请相关机关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过程中,公司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将对其进行登记。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清算组应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最终,清算组将移交清算事务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重整第一节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破产清算第二节变价和分配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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