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纠纷如下:
1、卖方对于该二手房不享有所有权;
2、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3、卖方处分该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已经被抵押的事实;
5、买方不具有购房资格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一、买房时卖方有义务告知是凶宅吗?
有,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卖方对以下的信息有告知义务:
1、房屋产权是否被查封;
2、房屋是否被抵押及陷入债务纠纷;3、房屋质量、设施;
4、房屋的物业服务、学区、交通;
5、房龄。所以,根据双方的约定,以及买方的需求,买方有权知道房屋的真实情况。“凶宅”对于普通民众的生活有较大影响,应属于卖方应该披露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所以买房时买方有知情权。
二、买二手房需要卖方出示吗
需要。买二手房需要卖方具有土地使用证,否则该房屋是不可以转让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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