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金并不是必须要交的,这看个人,如果想以后的退休金越高的话,趁年轻多交一点养老金也是没有坏处的,但如果工资并不多,就没必要补充养老金。
补充性养老金是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补充,也是养老金的第二根支柱,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大支柱构成,培渣第一支柱就是咱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是年金制度,比如说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
目前很多退休人员领取到的只是基本养老金,整体的水平也就并不高。只有像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单位、少数的民营企业单位,才会有相应的年金,来作为补充性的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的存在是对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简单说来是用来补充基础养老保险不足的。
现在普遍退休员工领取到是基本养老金,整体退休金都较少。所以如果想要提高以后的退休金,则可以选择交补充养老金,现在多交一点就是为了以后有更好的生活。如果对以后的养老金要求不高,是可以选择个人不交。
所以补充养老保险并不强制个人缴纳,有没有必要缴纳也是看个人需求。如果孙中贺是个人缴费,可以选择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最低缴费标准是200元,最高是5000元,想要以后能多领取一点就可以选择高档次的缴费档次,反正是多缴多则派得,很公平。
个人可以选择在微信上完成补充养老保险得购买,进入微信服务页面,找到城市服务中的社保项,进入后会自动获取所在城市,接着点击社保缴费,然后选择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填写完信息后,就提交缴费。在缴费记录中就能查看到刚才的操作是否成功。也可以在支付宝进行缴费,在支付宝中搜索市民中心,点击社保,地方在线服务,选择城市社保缴费后,就能看到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点进去后按要求填写信息即可。同时还可以通过当地的协作银行手机app办理,在柜台、网点自助机、当地电子税务局等都能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金融行业平台为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业务信息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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