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可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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