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老板以工作交接不清楚为由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程序: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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