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同样,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也可以要求退还彩礼,条件是未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如果您有类似问题,可点击“立即咨询”按钮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分析
一、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答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同样地,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也需要退还彩礼,只要符合以上情况。当我们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寻求法律知识或专业律师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咨询,请点击下方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匹配专业律师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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