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为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和授权阶段。与发明专利申请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无需进行实质审查,所以申请时间要比发明专利申请短得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要的时间大概为6—8个月。
一、发明专利的特点
发明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自然也具有知识产权的普遍特征,即时间性、地域性、无体性、专有性。但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相比,发明专利有其自身的特点。
1、申请难度较高
针对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我国要求该发明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针对实用新型则只要求与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可见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要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难度更大。
2、技术价值较高
由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对技术方案的创造性要求较高,而且不仅需要进行形式审查,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所以最终获得相应专利权的发明的技术价值较高。例如,在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中规定了发明专利的数量可作为申请科创板上市的重要指标。此外,如果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也有利于被认定为高新企业、申请政府资助补贴项目等。
3、权利相对稳定
即便专利申请获得了授权,但专利权仍有可能会在后续被提出无效。相对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发明由于在授权程序中经过了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往往也较高。较高的稳定性使得发明专利在合作中产生更大的商业价值。
4、保护时间较长
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其保护期相对其他两种类型的专利而言要更长。在最新修订的《专利法》中,针对发明专利还增加了期限补偿制度。在保护期过后,专利便进入了公共领域。
5、客体范围更大
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也可以是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的客体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此外,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产生实用新型专利。可见,发明的客体范围比实用新型更宽,不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有关的新设计,也可以是新的制作方法。
6、审查时间较长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可见,专利申请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审查流程。实践中,一个发明申请通常需要花费2~3年以上才能获得授权。随着我国专利优先审查制度、专利预审制度以及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制度的完善,专利审查时间较长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7、费用较高
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比,发明无论是在申请费用、登记费用,还是在授权后的年费、复审请求费用、无效请求费用上均需要更高的金额。此外,由于发明申请的难度更高,因此专利申请代理机构针对发明专利往往也要收取相对更高的代理费用。
二、专利实质审查生效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一般是6-18个月,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目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三、专利合法性审查程序
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的专利保护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审查制度。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则采用初步审查的制度。
1、发明专利申请的早期公布请求审查制。专利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该请求生效后,专利局既对专利申请的实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申请人逾期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专利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制。专利局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格式审查、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和保护范围的审查,合格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做出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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