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此外,如果仲裁的程序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仲裁机构有其他不适当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然而,仲裁机构本身并没有权利撤销或修改已经作出的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九条:“仲裁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仲裁协议的规定,公正仲裁案件,不得有不当行为。其仲裁裁决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仲裁结果不得被仲裁机构撤销或修改,而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审判或者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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