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财产不够强制执行怎么办?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16:15:49
文档

财产不够强制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如果被执行有还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推荐度:
导读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如果被执行有还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如果被执行有还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请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可以强制执行吗?

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离婚后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下来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哪些财产法律不允许强制执行

法律不允许强制执行的财产是: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判决后强制执行没有财产的,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强制执行费用标准怎么计算的?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强制执行的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财产不够强制执行怎么办?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如果被执行有还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可以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可以裁定终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