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违禁物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如果被检查出来有违禁物品,那就有问题了!海关检查是对出入境的货物、邮递物品、行李物品、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征收关税的一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 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本国经济发展查禁走私和违章案件,防止沾染病毒菌的物品入境而采取的检查措施。
海关检查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免查验;
(2)口头申报;
(3)填写海关申报单;
(4)开箱检查。
1、海关有个报关大厅,这个就是大家平时说的主动报关的地方。所有进关的包裹都必须来这里报关的,相当于给海关报备。告诉海关我有一批货要进关了,这个是我们的单子,这样海关才会让你的包裹进关!好了,进关了。
2、那么接下来就是海关的抽检了,会从你报进来的包裹里边抽出一部分来检查,也就是大家说的抽检!抽检相当于部分,报关相当于整体,所以说主动报关和抽检本就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单独存在无法构成海关清关。
3、因为每天到海关的包裹太多了,海关不可能所有的包裹都拆开查,所以只能采取抽检的方式来查,那么抽检就被很多人认为是最有效的避税方法,主动报关就被认为绝对被税的清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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