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费用;
3、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
4、征收个人住宅的,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一、现在的房屋拆迁有土地补偿吗?
在我国房屋拆迁,如果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不会补偿土地补偿费用。对于征收集体土地,则会给予土地补偿费以及土地上住宅的货币补偿等其它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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