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法院是否能够直接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审判活动开始时,法院会进行调解,离婚并不一定能够直接离婚,除非其中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如重婚、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去法院是否能够直接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
第一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获得离婚判决,在审判活动开始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在实践中,许多情况下因调解而没有选择离婚。离婚并不一定能够直接离婚,除非其中一方存在重大过错。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离婚是否能够直接实现取决于多种因素。在离婚诉讼开始时,法院会进行调解,因此第一次起诉并不一定会直接获得离婚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将准予离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夫妻感情破裂已满足分居满二年的条件,也会准予离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准予离婚。如果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