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针对在车辆行驶中不系安全带的扣分如下:
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按规定扣2分,并处罚款50元;
2、车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如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按规定扣2分,并处罚款50元;
3、如果车辆在通过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罚款2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4、如果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段以外的路上时,驾驶人若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般不扣分,但需要罚款50元;
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的人员也需要使用安全带。
综上,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如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