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一般说来,双方可以先行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您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具体来说,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主要有:①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②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但子女实际上跟另一方共同生活的;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④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⑤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准备证据:(1)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而是一方的父母带。(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比如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4)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
二、子女抚养费起诉所需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子女起诉抚养费需要多少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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