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是从业者上岗工作之前必须要做的体检检查的证明,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在指定的传染病病种及其他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的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直接为服务对象服务,所以在上岗工作前必须要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健康证”有效期是一年!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有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首先,从业人员是流动的,而“健康证”的查验是相对静态的。极易出现有些从业者健康体检办证后才感染了疾病,还有的是从业者因为担心失业 而刻意隐瞒感染疾病而带病工作,这些情况都会给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那么哪些行业要办理并持证上岗?
根据《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化妆品、饮用水、托幼机构保育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持证上岗工作。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传染性)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我国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实施条例》 ,允许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所以说,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也是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的。
健康证检查项目:常规内外科体格检查;肝功能一项(ALT);大便培养(痢疾、伤寒杆菌);胸部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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