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协议能反悔,夫妻一方当事人以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对方在不是出于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抚养费协议的,受胁迫方或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抚养费协议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抚养费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离婚后还可以重新分割夫妻财产吗
离婚后能重新分割夫妻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不可以撤销,除非发现订立财产赠与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将财产归子女所有的,作为父母双方对财产处分的合意,并经国家民政机关确认并备案,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该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以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能否撤销要根据情况确定:
1、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
2、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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