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一)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
(二)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
(三)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
(四)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
(五)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的室外场所。
第三十七条 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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