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股东提供担保,但需遵守特定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需按照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投资或提供担保给其他企业或他人。若章程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限额。若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受前款规定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决议,决议需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法律分析
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程序。
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拓展延伸
担保股东大会的法律规定及相关要点
担保股东大会是指公司在进行担保行为时,召开的特定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保股东大会需要符合以下要点:首先,公司应在担保行为前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解释,以便股东了解担保行为的性质、目的和风险。其次,担保股东大会的召开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通知程序、出席要求和表决程序等。此外,对于涉及重大担保的情况,可能需要获得特定股东的同意或达到特定表决比例。最后,担保股东大会的决议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记录和保存,并及时向相关机构报告。总之,担保股东大会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股东的权益,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结语
公司向他人或股东提供担保应遵守特定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对于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并排除相关方的表决权。担保股东大会应提供充分信息,遵循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记录保存决议。担保股东大会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股东权益,确保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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