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失业金需要去哪里办理?
办理地点:当地社保中心。一、用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时限:(一)单位与失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登记备案。(二)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县社保局失业保险股申领失业保险金。三、个人需要携带的资料:(一)身份证复印件6份。(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3份(含原件1份)。(三)个人档案。(四)单位最后一次缴费票据复印件。(五)近期一寸彩照8张。(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银联卡。四、申领失业救济金需填写的表格(一)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二)求职登记表。
二、办理失业金需要劳动合同吗?
办理失业金需要劳动合同。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我主动离职,能办理失业金吗?
【法律意见】
主动辞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办理失业金必须要劳动合同原件吗?
需要。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市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