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持开具的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会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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