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利息的预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一、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一)保证
1、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主要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约定。
2、保证人的权利
(1)担保人在承担担保人的责任后,有权向主要债务人要求偿还。实际结算金额大于主债权的,担保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保证人的请求权自担保人的责任完成之日起,以2年为限。
(2)担保人无权要求债权人付款。其权利主要是辩护权和抵消权。
(二)抵押
抵押是指借款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只是以抵押物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折价或者拍卖财产,并优先支付财产价款。
(三)质押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或将其财产权置于债权人的控制之下,并以动产或财产权作为债权人权利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折现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值,或者优先支付拍卖或者出售动产或者财产权的价款。
(四)留置
留置权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或者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保管财产,并优先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的方式清偿财产。
(五)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另一方为履行担保合同而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押金应退还或收回。如果支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则无权退还保证金;收到保证金的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两次退还保证金。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担保人,担保人是需要履行一些义务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在担保时,有必要清楚地了解债务人。这就是履行合同的五种担保形式。
二、欠款不还可以报警吗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报警后,公安机关没办法解决,金额较小的借贷纠纷最好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三、起诉欠钱的人以后有什么影响
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
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一)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
(三)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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