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那是属于违规的。
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
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带上违章通知书,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处理违章了,交罚款不是在交警队,在交警队指定的银行,也可以在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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