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两个账户包括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分别由人社部门和金融机构管理。社保卡新卡领取后,须分别启用并激活后,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社保账户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能够用于就医购药。金融账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具有的金融功能。持卡人可在社保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渠道按相关规定办理金融业务。金融账户激活后,能够实现人社领域相关缴费和待遇领取应用功能,以及相应银行面向社会推行的其它优惠活动。金融账户享有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卡挂失费及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等优惠措施。持卡人如需要,可自愿申请办理手机银行、网银、理财等相应银行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2011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卡,其实就是咱们的第二张身份证。今后大家领取养老金、失业金,到医院看病就全靠它了。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A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卡的下半部刷有透明的隐蔽磁条,用于银行业务;B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银行名称及标识、银行卡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印章、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芯片,该芯片既支持社保业务,又支持银行业务。据悉,按照国家“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社保卡将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制作。随着不同地域信息系统的相互联通,社会保障卡将在全省范围使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国通用。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过程中实现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实现“一卡通”。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时,一部分费用是依据结算政策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另一部分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还有一部分费用(个人自费部分)需要个人用现金支付。使用社会保障卡时,如果出现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不足或者需要个人自缴费用等情况,可直接刷社会保障卡,读取其银行借记卡信息,输入个人银行账户密码,来完成这部分费用的支付。作为身份凭证可办保险关系接续今后,社会保障卡将逐步实现身份凭证、查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进行参保关系异地接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社会保障卡加载电子钱包小额支付功能等等。作为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将是持卡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的身份凭证;是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的身份凭证。为查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将逐步开通以下三条查询途径:一是社会保障卡作为信息记录载体,可在触摸屏或其他带有读卡设备的计算机上脱机读取卡内信息记录。二是社会保障卡作为电子凭证,持卡人可在触摸屏或其他带有读卡设备的计算机上联网查询应用系统数据库内的信息。三是社会保障卡作为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办理个人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事务。在进行参保关系异地接续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建设,使参保人员逐步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参保关系异地接续,如养老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失业保险参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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