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合同无权代理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3-10-01 02:12:02
文档

合同无权代理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合同行为属表意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名义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但因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故被代理人没有为意思表示,不可能在其和相对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合同由行为人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人订立,但行为人并非合同规定的当事人,故也不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推荐度:
导读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合同行为属表意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名义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但因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故被代理人没有为意思表示,不可能在其和相对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合同由行为人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人订立,但行为人并非合同规定的当事人,故也不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

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合同行为属表意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名义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但因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故被代理人没有为意思表示,不可能在其和相对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合同由行为人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人订立,但行为人并非合同规定的当事人,故也不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因此,合同应属无效合同,由行为人和相对人按照《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处理。当然,如果行为人愿意履行合同相对人也同意的,或者行为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相对人也接受的,视为双方在事实上产生合同关系,但此属另一法律关系,生效的是行为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合同,原来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仍应确认无效。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一、无权代理的相关规定

(一)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在中国,无权代理一般指后者,即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进行的代理。

(二)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三)无权代理有效与否,法律不仅要考虑本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无权代理区别对待:对于表见代理,趋向于保护相对人,定为有效代理;对表见代理以外的狭义无权代理,赋予本人追认权,故狭义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之行为。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文档

合同无权代理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有。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合同行为属表意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名义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但因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故被代理人没有为意思表示,不可能在其和相对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合同由行为人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人订立,但行为人并非合同规定的当事人,故也不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