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无法领取失业金,只有符合条件的非自愿性失业者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参保、连续缴费一年以上、失业登记和求职要求等条件,主动辞职者不符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法律分析
有营业执照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不能办理失业登记,也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的可以联系人社局进行询问。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其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其三进行失业登记;其四有求职要求并且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如果是主动辞职,不属于非自愿性失业,就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是否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资格?
持有营业执照对于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资格确实会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规,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要求通常包括失业登记、失业原因以及失业期限等方面的条件。持有营业执照意味着个人已经注册了一家企业或开展了商业活动,这可能被视为一种就业状态,从而影响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律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持有营业执照会对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资格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规,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要求通常包括失业登记、失业原因以及失业期限等条件。持有营业执照可能被视为一种就业状态,从而影响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具体规定因地区和法律而异,请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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