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协议有哪些特征?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一方,即遗赠人(受扶养人)民,另一方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集体组织。双方只有经过充分地酝酿协商,遗赠人表示愿意遗赠与接受扶养,扶养人表示愿意接受遗赠与承担扶养义务,并且就遗赠财产的种类、数量,扶养的具体方式、要求,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均已达成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才得以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不同,遗赠为单方法律行为,其设立、变更和撤销全凭遗赠人的意志,而无需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一旦遗赠扶养协议成立和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非经法定事由和程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遗赠人享有生前接受扶养的权利,同时负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扶养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扶养遗赠人的义务,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既享受权利也承担义务,因而是双务法律行为。这与遗赠不同,遗赠一般是单务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的权利,而不承担对遗赠人生前扶养和死后安葬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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